住建局考编制只能考户籍地吗 申请回家务农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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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考编制只能考户籍地吗

申请回家务农的条件?

申请回家务农的条件?

条件如下:
⑴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
⑵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
⑶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
⑷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⑸原征地办理了就地“农转非”,现要求“非转农”的,如户口和人员都还在农村生活居住的;
⑹已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一律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能否跨省异地(户籍地)领取退休金(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

能否跨省异地领取退休金?不管你是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还是企业职工,养老金都只能在参保地或是退休地领取,参保地或是退休地以外的地方是不能领取养老金的。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你的户籍地在江苏省,现在工作在河北省,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你是属于转业士官安置人员,如果你一直在河北省工作,老保险关系和医疗保险关系一直河北,达到在河北省办理退休的条件,只能在河北省办理退休,没有办法到你的户籍地江苏办理退休,并在江苏领取养老金。
对于退休地的选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是通过组织部门调动工作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可以随同转移,而且不受年龄的限制,如果你希望今后能在户籍地江苏办理退休,那么只有通过组织调动的方式调动到江苏的机关事业工作,并在江苏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达到法定的退休条件才可以在江苏办理退休。
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将户籍关系从江苏迁移到河北省,这样工作地和户籍地比较一致。毕竟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也属于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工作是比较稳定的,不可能经常辞职或是跳槽,所以在河北省工作今后在河北省办理退休,具有当地户籍很多事情更为方便。
对于退休地的选择问题,目前执行的主要依据还是国办发(2009)66号文件,按照66号文件的规定,退休地的选择有四种方式。一是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并在户籍地累计缴费达到15年的,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二是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在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满10年的,在缴满10年的地方办理退休;三是在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缴费不满10年的,转回上一个养老保险关系缴费满10年的地方办理退休;四是各地养老保险缴费都不满10年的,将各地的养老保险转移归集到户籍所在地,在户籍所在地合并办理退休。
你的户籍地在江苏,但是工作地的河北,而且是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你的养老保险关系在河北、如果一直在河北工作到达到法定的退休条件,就只能在河北办理退休,这是不能在江苏办理退休。如果你想要在户籍地的江苏老家办理退休,那只有辞去河北省事业单位的工作,到江苏老家重新找工作,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回老家,这样今后才有可能在江苏老家办理退休。但这样代价还是比较大的,毕竟辞去事业单位的工作还是比较可惜的。
综上所述,养老金能否跨省异地领取,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看养老保险关系在什么地方,养老金只能在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或是退休地领取,在当地办理退休以后,养老金就只能由当地社保机构发放,而不能由异地的社保机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