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送机关书写应写在哪个位置
公文格式:文图排版的问题?
公文格式:文图排版的问题?
公文的排版形式与装订要求:
一、公文的排版形式公文的排版形式:是指公文数据项目在文件版面上的标印格式,是指公文的外观形式。
包括:公文版头设计,版面安排,字体字号、字行字距、天地页边、用纸规格等。
1988年9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机关公文格式》相关规定:
公文排版的有关问题:
1)公文用纸尺寸与规格: 国际A4:长297mm、宽210mm
2)公文的书写形式:一律采用从上至下、自左向右横写横排。(少数民族文字除外),正文文字的每行长度与图文区宽度相等。多层次结构的标识方法: 第一级用:一、二、三…第二级用:(一)、(二)、(三)……第三级用:1 、 2、3、……第四级用:(1)、(2)、(3)
3)字体字号的选用:一般按发文机关名称、大标题、小标题、标识字符、正文作注释说明等顺序依次从大到小地选用。
发文机关标识使用小标宋,红色标识大标题2号宋体,小标题3号宋体秘密等级,缓急时限、主题词和各标记字符或其他重点推荐使用3号黑体一般的公文发文字号、签发人、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时间、附注、抄送机关、印发说明使用3号仿宋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
4)排版规格:正文用3号仿宋,每面22行,每行28个字。
5)制版要求,版面干净,字迹清楚,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差过一毫米。
6)印刷要求,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超过2毫米。
公文的装订要求 :公文一律左侧装订、不掉页。包本公文的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采用线装、钉装或胶粘等的办法。
文件后边的“报、抄、送”等是什么意思?
这是中国一些红头文件的传统写法,特别是机关政府用的较多:
抄——是指此文件(过去是抄写一遍进行往上级或是下级传达,)所以叫抄,现在叫抄送,指是给下属的,
报——是报到上级的,给上级看的意思送——其它相关单位,部门,或是兄弟部门还有呈:呈——表示尊重,呈是指对上级的
请示的七个格式?
请示的格式
请示的文头在眉首区要留出供上级领导批示签署意见的空白区,因此眉首区比一般公文为大。这种格式要求在一般公文格式的眉首区整体往下移55mm,以保证发文机关名称与版心上边沿距离80mm。
由于上行文要由行文机关负责人签名,签名位置与发文字号在同一水平线上,为此发文机关的字号就不能放在正中位置,应左移至版心左边缘空一个字位置标识。负责人及其签名在版心右边缘空一个字位置标识。签发人姓名应用3#楷体。签发人与签发人姓名之间用冒号分隔。如上行文或下行文中有几个单位联合行文,则其格式与上、下行文格式相同,同是在发文机关名称栏应把多个机关名称顺序列上,后加文件二字,居中摆放。如联合行文单位过多,则要注意保证第一页有正文,如保证不了就只好缩小发文机关名称的字号。在联合行文时主办机关应列在第一位。单位领导人签名在联合行文时与机关名称排列一致。这时红色反线下移。
多个单位联合行文,其发文字号只有一个,也就是主办单位的发文字号。
下行文联合行文不需标识签发人和签发人姓名,因此其发文字号应列在中间。
主体区 包括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盖章、成文日期、附注等栏目。
公文标题 标识在红色反线下空二行字的位置居中对称标识。如标题字数太多可分一行、二行、或三行标识。采用字体字号为2号小标宋体。
标题标识一般要包括三要素,即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三部份内容。其中,发文机关名称除“请示”文种需严格标识外,其他文种有时可省略。发文机关名称标识时要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事由应把公文的主题内容高度概括成简明扼要的一段话,说明全文要点。文种则按新《办法》规定的13种文件选用标识。
标识标题时除要注意美观、对称外,还要注意标题中的用词和引用书名、人名、数字等不要分离。标题中除引用书名号或政治术语要加引号外,一般不用标注标点符号。
主送机关也就是受文办理机关。要标识机关的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主送机关标识在标题下空一行字位置,左侧顶格标识,后加冒号。如碰到主送机关太多,则要注意必须保证首页有正文。在这种情况下其主送机关可在此栏标几个,后加括弧说明其余主送见版记,然后将其余主送机关放置于版记处,“抄送”上一行标识。
正文在主送机关下一行字左侧空二个字标识。正文要求文字简练、明了,用词正确、概括,每自然段开始左侧空二个字书写。
正文中数字要用阿拉伯数字标识,计量单位全采用公制计量单位。但在标识词语中的序数词时,其数字标识仍采用中文大写。如“七上八下”、“五颜六色”等词。
印章公文生效标识。但用印时要注意防伪。除油墨防伪外,印章盖章位置很重要,要求印章与正文之间不允许再加内容,因此控制印章与正文间3~5mm内盖章。由于这位置比较难掌握,则可控制在正文下一行字距范围内盖章。这样正文下也不好加文字内容了,保证了防伪。另外要求印章必须盖在成文时间上即印章应压成文年月日几个字上,防止空白印章。
成文时间 指公文被领导批准发布的时间。其年、月、日的标识,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中要标识为中文大写即“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不能称为“2001年11月21日”。这是一个特殊要求。一般公文的年、月、日标识位置在图文右侧距右侧空4个字的位置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