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是否有时效 事业在编人员,因工作性质,是二十四小时上班制,可以给加班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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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是否有时效

事业在编人员,因工作性质,是二十四小时上班制,可以给加班费吗?

事业在编人员,因工作性质,是二十四小时上班制,可以给加班费吗?

具体得看情况啦!如果你24小时上班制,有某段时间属于加班即可!还有一种就是三班倒的情况,这就可能没有啦!不过参公事业单位和公务员不适用《劳动法》,也就是说没有加班费,但有没有其他方式的补贴得问问你们的人事!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哈

公司还班,不用延时加班还,用双休加班还,合法吗?

【职场小龙虾观点】还班,从企业的角度来说是调班、补休,是合法的。劳动法没有还班的说法,只存在加班。
几个需要说明的基本概念《劳动法》的三种工时制
第一种是标准工时制,即8小时制,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周保证一个完整的休息日;
第二种是综合计时制,必须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每年内不超过2000小时;
第三种是不定时工作制,必须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一般是企业的高管、技术人员等等,此类人员没有加班工资;
加班的分类
延时加班:一般指的是标准工时制,当天工作超过8小时的部分(非周末及节假日);也包含综合计时制超过2000小时的部分。工资结算按照1.5倍结算。
双休加班:顾名思义,也就是周六周日加班。工资结算按照2倍结算,这里注意,不是说必须支付,企业可以进行补休(这个就是企业使用最多的)。
法定假日加班: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加班,如国庆、五一、春节等。工资结算按照3倍结算。
还班是什么意思
举个简单的例子,帮助大家加强了解:
周三,本来是正常上班时间。结果周二的时候,企业得到通知:周三停电一天。于是企业研究决定,周三放假一天,周六上班(类似周三和周六调班)。这就是所谓的还班。企业为什么要求还班先举个简单的例子:小A一个月周末加班4天,每天8小时,就是42小时。小A的总公司就是正常上班167小时 周末加班42小时。公司决定休息周三,用周末加班抵扣。那么小A的的工作时间为167小时 34小时
比较差异:没有还班前,有42小时的双倍薪资,还班后只有34小时的双倍薪资,但是多了一天周三休息。简单的说周三那天的休息抵掉了周末8小时的双倍。
出于公司运营考虑。有些时候出现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开班,只能进行调休,通过周末调班来加强运营。
出于公司利益考虑。少部分公司为了规避周末加班的双倍支出,选择还班形式进行规避。尤其以双休加班优先,然后在用延迟加班。正如题主的叙说一样。
企业这么做,明显是剥削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还班对劳动者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企业这么做违法吗?至于违法不违法,要先看这个还班是还的哪天?
有薪假是不允许还班的,因为其本身就是带薪假,不需要调休补偿。如带薪年休假、病假、婚假、产知假、丧假、公假等不能要求还班。
其他情况的还班(调班),是不违背劳动法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企业是提前安排了补休,然后安排了休息日加班,所以完全合法。
举两个例子,供参考例子1:小编以前工作是编程,加班是常态,每个月拥有许多的加班时间。随着小孩上学,有些时候需要请假去处理,这个时候是可以用加班抵消,而我一般直接选择事假扣钱。为什么?延时加班是1.5倍工资,双休加班是2倍工资,事假是扣除1倍工资。很明显,用加班抵消事假是很吃亏的事情。例子2:有一年,发生大雪灾,公司决定所有人休息3天,这三天,按照调休处理。HR研究决定,依次按照年假(我们公司年假5天可以申请省外旅游,3天申请省内旅游,所以年假排第一个)、节假日加班、双休加班、延时加班、事假的顺序进行调休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