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小学报名积分哪里查询 2022年宁波鄞州区小学入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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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小学报名积分哪里查询

2022年宁波鄞州区小学入学条件?

2022年宁波鄞州区小学入学条件?

鄞州区2022年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积分入学)申评公告
  一、申评受理时间
  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鄞州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报名截止日前一天(法定工作日)。
  二、申评对象
  在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并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且其子女为2022年秋季申请在鄞州区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含在我区小学就读六年级拟升初中一年级的非户籍学生)。
  三、申评途径
  申请人可自愿向居住地所属镇(街道)设立的服务窗口提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入学积分)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理程序
  1.咨询:申请者可向居住地所属镇(街道)积分窗口工作人员电话或者现场咨询入学积分申评政策、办理流程、申请表填写等内容。
  2.受理:申请者准备好申评材料,在申评受理期(法定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属镇(街道)积分窗口提交《鄞州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申请表》及对应申评材料。
  3.复核:申请者提交申评资料20个工作日后,持受理回执,到受理积分窗口领取积分确认单。申请者如果对审核评分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窗口工作人员提出积分复核申请。审核评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复核结果。
  五、其它说明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宁波市流动人口量化积分指标体系中“违法生育”扣分指标的通知》(甬政办发〔2021〕54号),取消鄞州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指标体系扣分冻结项目中“违法生育”扣分指标。

杭州湾新区小学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申评积分
随迁子女父(母)按《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杭州湾新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办法(暂行)的通知》(甬新办发〔2018〕99号)要求办理积分申评手续。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小学入学报名:2020年6月1日上午9:00—6月8日下午5:00;
初中入学报名:2020年6月4日上午9:00—6月10日下午5:00;
逾期不再受理。
(2)操作方法
随迁子女父(母)通过“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网址:)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进入“杭州湾新区”报名通道,选择“庵东镇、双浦社区、越溪湖社区/工业园区”入口,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
需要上传的资料有:
① 户口簿;
② 父(母)至少一方在杭州湾新区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
③ 电子学籍信息表(宁波市外小学毕业生需提供);
④ 流动人口量化积分明细单。
(3)业务咨询
在前湾社区服务中心和庵东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报名业务咨询服务点。
小学:6月4—5日;
初中:6月8—9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3.海智小学入读资格申请
符合海智小学招生条件的随迁子女家长在网上报名后,请随带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新区企业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流动人口量化积分明细单到前湾社区服务中心志愿者服务点填写申请表。
申请时间:6月8—9日,逾期未申请视同放弃海智小学入学资格。
4.结果通知
海智小学根据入读申请人数情况按批次进行录取,超过学位数,由庵东教办统筹安排。
庵东教办根据网上报名情况,结合能提供的最大学位数,原则上按就近原则,结合积分高低等因素,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录取结果在 7月 15日前告知家长。
三、招生办法
1.小学新生入学年龄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入读初中七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为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册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网上报名后按下列先后顺序招生: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并在宁波杭州湾新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申请积分,按父(母)量化积分从高到低录取。
(2)量化积分相同的,以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提供的排序为依据录取,直至录满能提供的学位数。
(3)虽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但未办理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的,量化积分视为零分。在(1)、(2)批次录取后还有空余学额,可按文化程度、社保缴纳月份、职业技能、新区居住时间进行排序招录部分学生。
3.未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原则上不能在新区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就读。请尽早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入学,或由民办流动人口子女学校自主招录。
4.符合《宁波杭州湾新区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按文件精神执行。
5.新区招商项目引进时对子女入学有约定的,由新区教育发展中心按约定统筹安排。
6.2020年庵东实验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可直升本校初中部。
四、工作要求
1.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加强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新区成立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与公正。坚持公开、便民原则,实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生信息公告制度。
2.庵东教办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实施细则,可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办法及需上传的材料等。
3.加强招生学籍管理。严格按照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管理要求,规范义务段新生的学籍管理,做到学籍注册学校与学生就读学校一致。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及时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籍,学籍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唯一性,终身不变。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私自接受无学籍学生就读的学校,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六条“学生学籍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规定,将直接追究校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