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申请书
学生续办居住证需要什么资料?
学生续办居住证需要什么资料?
学生办居住证需要哪些证件
?一、学校宿舍居住证明办理流程是什么?
★1.向院系辅导员提出申请办理居住证明。
★2.由院系辅导员提出办理居住证明申请。
★3.拿好院系辅导员提出办理居住证明申请向学校户籍科老师盖学校户籍专用章。
★4.拿好盖好章的办理居住证明申请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明。
?学生办居住证需要哪些证件?(具体)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1.《居住证》申请表。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2.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3.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4.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寄宿制学校招生宣传文案?
一、招生原则:
1、小学一年级新生实行按施教区就近免试入学。
2、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在本施教区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的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居住地保持一致。
二、招生对象:
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具有本施教区常住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
2、年满6周岁(9年8月31日前出生)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不在本施教区,经批准同意在本施教区入学的适龄儿童。
三、施教区范围:
1、市镇户口(含梅园居委)、香雪村、邓尉村、原村。
香雪:香雪、谭东、铜坑、窑上。
邓尉:坎上、梅园、安全、桑园。
2、其中原福利村1~4组为新镇区,原迂里一组、原下绞村、原金涧村今年继续进行就近自由选择。
四、招生时间:
5年6月13日至15日,每天上午8:00~11:00
五、招生地点:
中心小学(新区宝泉路1号)(多媒体教室)
六、报名需带材料:
具有本施教区常住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持户口本、合法固定住所产权证、婴儿出生证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本校进行报名。
七、非区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应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监护人须提供有效证件到暂住地所在施教区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根据空余学额酌情吸纳。
1、非区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
(2)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满1年或1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件。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施教区内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父母在镇工作的优先)。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需提供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
(5)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证明。(独生子女优先)
2、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区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办理方法:
办理时间:6月27日(1天)具体为:上午8:00~11:00 下午1:00~4:00。
办理方法:在入学材料齐全的基础上,先填好《镇外来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最后由镇招生办统一核定。
4、非区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报名地点为:中心小学(新区宝泉路1号)
八、咨询电话:
校长室: 校长手机:
镇文教办:
区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