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计算公式
加班工时计算公式?
加班工时计算公式?
基本工资÷20再除以8乘以1.5就行
月薪的计算方法?
我们公司是这样算的,比如你的月薪是X元,8月份的出勤天数是23天
那么计算工资就是:X/23*3
每个公司的算法有点差异。
我来修改一下吧。虽然这个是三年前的问题了。
你们公司HR这种是反算法,即按缺勤天数来算工资。
但无论正算法还是反算法,结果都应该是一样的。
如果HR只算了1.X天工资的话,那是他不专业。
先举个栗子。
某公司某月,按20天应出勤计算,请事假的按21.75天扣工资。员工A月薪6000,该月有事,全月请假。于是按该公司的算法,员工工资6000-(6000/21.75*20)482.76.意思是,员工请事假一天班都没上,公司仍需付482.76元工资给他。假定另一个月,应出勤天数为23天,员工A上班了一天,又有事请假22天,那么:员工工资6000-(6000/21.75*22) – 68.97.粗大事了!!员工上了一天班,不但没有工资,还要给公司68.97元!怎么搞?!
要弄清以上问题,就往下看。
一、20.83和21.75怎么来?
说到月工资的计算,必须先说“20.83”与“21.75”的由来。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一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月制度工作日(365天-104天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12个月20.83天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个月=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月平均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
“20.83”的用途?只是表明月平均工作时间是20.83天这一事实,无其他作用。
“21.75”的用途?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1.75”只是在计算日工资标准、小时工资标准时使用(计算加班工资的基础)。
二、正算与反算的合理性
实际工作中HR有依据出勤天数计算工资的“正算法”,与依据缺勤天数计算的“反算法”之争。但这都是建立在对21.75错误的理解上。
举个案例:
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 × 出勤天数”
某员工月薪2175元,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即2175÷21.75100元,这没错对吧?7月份有23个工作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则其月工资为2175÷21.75×222200元。该月请假一天,工资反而比月薪2175多了25元,这合理吗?
反算法:“工资月薪一月薪÷21.75×缺勤天数”
有HR说,不能这么算,应当倒扣,不能正给,即当月可领工资为2175—2175÷21.75×12075元。好,那假设当月员工只出勤1天,缺勤22天,按反算法,则2175-2175÷21.75×22-25元,可是员工月薪才2175元,等于白干了1天,还要倒贴25元。看到这里,您是不是又想改变主意,想正给了呢?那请问何时又正算法,何时又反算法呢?
上述案例中,用21.75折算出日工资,在存在缺勤状态下,不管正给还是倒扣,似乎都会得出一个看似不合理的答案,为什么呢?
核心问题在于,HR对 “21.75”没有正确理解,死搬硬套。每月平均计薪天数和实际计薪天数并不一致!基于付出的劳动时间与获得的工资数额一致的理论,每月工资本来不应当相同。但实践中用人单位的设定的月薪标准通常是固定的,即每月统一标准。
由于每月实际计薪天数并不一致,有些月份计薪天数可以达到23天,有些月份计薪天数可能只有20天,而人社部的21.75却是一个平均数的概念。这样具体到某一个月,月平均计薪天数和月实际计薪天数产生冲突,但月工资却执行的是统一标准,就出现了看似荒谬的结论。
三、正确的算法
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反算法:工资月薪–月薪÷21.75x缺勤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计薪天数(月出勤天数 法定节假日天数)
出勤天数比例 21.75÷(当月应出勤天数 法定节假日天数)
同样举上面的案例:
案例一:某员工月薪2175元,7月份有23个工作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算法: 2175÷21.75×22×(21.75÷23)2080.4元
反算法: 2175—2175÷21.75×1×(21.75÷23)2080.4元
案例二:某员工月薪2175元, 5月份有21个工作日,5.1为法定节假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0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算法: 2175÷21.75×(20 1)×(21.75÷(21 1))2076.14元
反算法: 2175—2175÷21.75×1×(21.75÷(21 1))2076.14元
正、反算法结果都为一致了。
目前企业最普遍的算法就是用 “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这种算法错就错在没把“带薪法定节假日”天数算进去。正确的应该为 “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 法定节假日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法定节假日天数)”。
也有企业是使用 “工资月薪÷30天×实际出勤天数” 此类算法来计算月薪的企业。这种算法又会出现上述所说的正、反算法结果不一致,而且这种把休息日算成带薪工作日的方式也存在着争议,如果遇到有员工月初辞职的,企业是否会将剩下的带薪休息日天数算还给员工呢?
四、关于加班工资算法
加班工资的计算较为容易,(工作日超时加班不低于1.5倍、休息日加班不低于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不低于3倍)
算法:“加班工资月薪÷21.75×加班天数×所对应的倍数”
举例: 某员工月薪2175元,5月出勤满勤,5.1-5.3加班3天,5.1为法定节假日。那么其工资月工资 加班工资,既 2175 (2175÷21.75 × 1天 × 3倍) (2175÷21.75 × 2天 × 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