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是 共性和个性相互转化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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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的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是

共性和个性相互转化例子?

共性和个性相互转化例子?

共性与个性问题是理解对立统一规律诸问题的钥匙。共性与个性的原理贯穿于对立统一规律诸问题的一切方面,是把握矛盾诸问题的一条主线。 (2)共性与个性的原理是分析和解决矛盾问题的根本原理。只有掌握共性与个性的原理,才能依据矛盾普遍性的原理对具体矛盾进行具体分析,正确认识矛盾和解决矛盾。 (3)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又是正确理解和认识辩证运动的钥匙,人的认识过程由个别到一般,又由一般到个别,它是共性与个性矛盾的展开,不理解这一原理,就不能正确认识事物。 形象地说,整体和部分更像是一个鸡蛋壳,完整的时候是整体,破碎后每个碎片就是部分。 而共性与个性,就是一组彩色铅笔,共性是书写绘画工具,都是铅笔,个性是不同颜色。 所以区别在于问题的把握不同侧面。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属于什么性质?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属于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性质。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
2、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在一定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是特殊性。反之,在一定场合是特殊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是普遍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要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不断实现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矛盾的共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矛盾同一的相对性主要指它的有条件性。就是说,任何矛盾的统一体,以及贯穿其中的同一性的存在,都受着特定条件的限制,只有当某种特定条件具备时,矛盾双方才具有同一性,才能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而当这种特定条件消失时,矛盾双方就失去同一性,就不能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所以,同一性是有条件的。同时,矛盾同一性赖以建立和存在的条件不是凝固的,而是可变的,因而矛盾的同一性又是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事物矛盾的两种相反的属性,但二者又是相互联系、不可分离的。
一方面,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同一是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是包含着差别和对立的具体的同一,因而同一性必然为斗争性所制约。有差别、有对立才有同一,无差别、无对立的纯粹单一的东西,就谈不到谁和谁同一的问题。换言之,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对立、相互斗争,就谈不到它们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贯通。斗争性意味着矛盾的相互排斥,甲方对乙方的排斥,必然引起乙方对甲方的排斥。正是对立面的相互排斥使它们处于相互依存的统一体中,相互排斥一旦停止,它们相互依存的同一性也就不复存在了。
另一方面,矛盾的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斗争性也总是和同一性相联结,为同一性所制约的。我们所说的差别和对立是事物内在的差别和对立,斗争是统一体内部的斗争,因而差别、对立和斗争必然和同一性相联系,为同一性所制约。假若对立面之间没有任何联系,不为某种联系所规定,它们彼此间也就不成其为对立面,因而矛盾斗争也就无从谈起。
总之,矛盾双方的关系,都是“对立的统一,对立的斗争”;同一是对立中的同一,对立是同一中的对立。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这种辩证关系,要求我们必须在矛盾双方的对立中把握它们的同一,在它们的同一中把握对立,只有这样,才能正确认识和驾驭事物的矛盾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