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适用于自己找的暑假工吗 暑假工冒充长期工有什么问题吗?

[更新]
·
·
分类:行业
4637 阅读

劳动法适用于自己找的暑假工吗

暑假工冒充长期工有什么问题吗?

暑假工冒充长期工有什么问题吗?

本人现在还是学生,暑假了想找一份暑假工,但无奈现在很多职位都不招暑假工了,所以就想先骗别人说自己是做长期的,然后做一两个月就辞职,想问一下这样子有什么后果吗?

谢谢题主的邀请!
然而对于用人单位与你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时,就必须双方遵守劳动法所负于的义务。哪么对你本人也是要执行劳动法。如果你是以欺骗的手法,从而想利用署期打一份另工,但迫于用人单位确不招另时工,为了蒙混想必以长期工为名,实则干上一至两月就走人,哪是绝对不能干的,然而要负法律责任,重者要付违约金的。
当然哪,由于大学生即在暑期为了打一份另工,其一,想是通过暑期打另工,来充实一下自己,从而达到煅炼自己,更为主要目的确是想赚一点另花钱。其二,由于社会的用人机制以经发生了变化,至于对用人单位与被用人当接受了承诺后,即需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受法律的保护,然而对双方都要认真落实,共同执行。如果一方因发生情况所变,都得负有一定法律责任。
所以说,尤其是对我们的大学生,想利用暑期打另工的学生,每当去找另工时,一定要讲清楚,说明情况,这样对用人单位好有安排,如果用人单位不受另工的话,切不可以用欺骗的手段去骗取用人单位的信任。然而对于大学生即要讲诚信,憧规距,自觉遵守劳动法所负于给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这个后果比较严重:1.你欺骗人,有可能被列为失信人,或者被加入黑名单,影响你以后的就业。2、企业可以告你,违背合同。违约就可能受到罚款或制裁。
也或许你运气好,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但人要讲诚信。以后,没有诚信的人越来越没有市场。一旦使用你的企业知道你不诚信,很难用你。所以,你想暑假打工心是好的,这个行为也是应该支持的。但应该是实话实说,不要欺骗人。你可以去用心的找一些临时性工作,比如派发传单、推销、维修、快递、饭店服务员之类临时性工作。可以要求薪水低一点,但最好如实告诉自己能够打工的时间。诚信做人非常重要。

我正想着这个问题,就被推送了,之前没有打过任何类似意思的字。这难道真的事巧合吗??就我爸用粤语给我说过类似的意思,还是微信语音说的。。。

大学生做暑期工或实习时,会不会受法律保护呢?

实习属于劳动关系

署期工属于劳动关系,岀现问题依据劳动法处理。
实习不属于劳动关系,它属于学校与实习单位合作关系。岀现问题依据学校与实习单位签定的协议进行处理,但如果协议有违法之处,应该依法律为准。
最后说一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任何活动,都受法律保护。

大学生暑期工或实习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在司法实践中有争议,应当分情形而论。
一、大学生以勤工助学为目的的暑期工或者以学习为目的的实习不属于劳动关系。
《劳动部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里的勤工助学是指不以就业为目的,参加短期或不定期劳务工作以换取一定报酬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
利用业余时间的实习,其目的通常是是为了学习,参加社会实践,巩固课堂知识,也没有就业的意愿,不能认定劳动关系。
二、大学生以就业为目的的暑期工或实习可认定为劳动关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要是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就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符合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只要劳动合同符合以下三种情况就成立:1、主体适格;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都是来工作的);3、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比如大学生暑假期间自己进厂打工,与其他工人从事同样的工作,接受厂里的管理,双方之间存在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
认定大学生暑期工或者实习是不是属于劳动关系,不能简单的以大学生是否毕业来认定其是否劳动者,关键还是要看其从事的工作的实质内容。不论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都受法律保护,在自己受到侵害时,应及时收集证据,寻求法律渠道救济。